最新更新

示范校资金使用总结报告
2016-06-18 13:35

加强资金监管规范业务流程

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提升办学水平建设项目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已通过天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资金通过验收。

一、 目标明确

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提升办学水平建设项目共有七个子项目,即材料成型与控制专业、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会计专业、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师资队伍建设、数字化校园建设,依据《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高等职业院校提升办学水平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教委财(2014)18号]精神,为更好地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管,使项目资金发挥应有的作用,学院对项目资金的取得、使用、监督等环节都制定了具体措施,保证项目资金合法、有序运行。

二、 措施有力

1.制度保障:学院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制定了《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关于高等职业院校提升办学水平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项目收支表》和《建设项目请款单》,建立了《建设项目辅助账簿》,从制度上保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专账核算。

2.机制保障:学院成立了项目资金领导小组,院长兼任组长,教学副院长任副组长兼项目办公室主任,组员由项目所在系及相关部门领导组成;资金的支出按照项目任务书规定的内容进行,并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另外,学院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还聘请了“天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家定期来校指导,对项目资金使用进行“把脉”,保证项目资金合法、合规。

3、职责明确:项目负责人要保证项目资金支出的内容与任务书的内容相吻合,财务部门对经济业务的合法、合规性负责,财务部门按七个项目分三类资金来源设置辅助账簿,进行总分类核算,各项目单位根据任务书进行明细核算,并定期对账、及时反馈;随时掌握项目资金的收支余情况。

4、沟通及时:学院定期召开项目汇报会,解决项目进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三、成效显著

通过项目建设使学院的固定资产增加了1695.06万元,为学院发展奠定了一定的物质基础;通过对教师、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了教育、教学、管理水平。项目于2015年12月通过事务所审计。

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综合评价)如下: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天津市高等职业院校提升办学水平建设项目,符合《天津市高等职业院校提升办学水平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学校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能合理控制资金支出,自身预算支出情况符合国家预算和财经法规的有关规定,项目专款专用,专账管理,会计处理符合会计法规相关的制度支出,如实反映了预算拨款和预算资金的使用情况,如期完成建设任务,无违规情况。

版权所有©天津工业职业学院 | 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学海道38号 | 邮编:300400 | 津ICP备05003134 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