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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老师参加北国会举办的新政府会计制度培训
2018-09-03 14:08

2017年10月24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各政府事业单位财务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预算会计采用收付实现制。通过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费用五个要素进行财务会计核算,通过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和预算结余三个要素进行预算会计核算。

为更好地准备2019年新政府会计制度改革的工作,进一步提高单位财务管理水平,规范内控工作,提高工作效率,财务老师参加了北京国家会计学院2018年8月11日至13日举办的“最新政府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政策解读高级研修班。全面了解了:新政府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新旧会计制度的衔接、政府会计改革背景下单位内控完善与提升。

《政府会计制度》重新构建了“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适度分离并相互衔接”的会计核算模式。适度分离政府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功能、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功能,全面反映政府会计主体的预算执行信息和财务信息,主要体现在:一是双功能,在同一会计核算系统中实现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双重功能,通过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费用五个要素进行财务会计核算,通过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和预算结余三个要素进行预算会计核算;二是双基础,财务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预算会计采用收付实现制;三是双分录,一项经济业务发生后,需要依据财务会计的科目与要求编制财务会计分录,同时依据预算会计科目与规则编制预算会计分录;四是双报告,通过财务会计核算形成财务报告,通过预算会计核算形成决算报告。在同一会计核算系统中政府预算会计要素和财务会计要素相互协调,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相互补充,共同反映政府会计主体的预算执行信息和财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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