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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施行新政府会计制度
2019-01-23 09:24

                    新政府会计制度施行

2017年10月24日,财政部印发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鼓励行政事业单位提前执行。

为了我院财务工作的顺利进行,财务处全体人员深入学习新政府会计制度,及时调整会计信息系统,顺利完成了新旧会计制度的衔接。自2019年1月1日起,我院严格按照新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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